******有限公司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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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530.73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牛皮纸、淋膜纸、防油纸、原纸、水性油墨、水性光油、水性胶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印刷、淋膜、制袋等工序年产8亿个纸质环保购物袋、30亿个纸质食品包装(含纸杯、纸碗、纸桶、纸盘、纸盒、汉堡纸、淋膜纸袋等食品接触类包装用品)。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2台卫星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与调墨间、柔印清洗房、打样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3#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6#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7#~8#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淋膜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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