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南货场新能源汽车配套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暂定造价1423.2841万元;
2.2 招标范围:******消防水系统、电气系统(不含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抗震支架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具体见本章1.2条,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温铁路以东、清照路以北、金甬路以西;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2026年4月30日前完工(本项目为关键节点工程,完工时间不得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等级,争创双龙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制件: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
4.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B证复制件加盖公章;
4.4按本招标公告第3.3、3.4、3.5、3.6这四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项目负责人无本项目公告要求在建合同工程承诺书;
4.6资料费缴纳凭证。
5.报名时间及地址
5.1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Jhcy7338@163.com),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报名方成功。
5.2获取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3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费用自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报名费500元(支付宝******,须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28日14:30时******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腾马产业园A幢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公告地址
******集团官网(******)
8.业务咨询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轨道大厦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腾马产业园A幢4楼
联系人:贾健美
联系电话:******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