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有限公司运营2026-2027年度活动实施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运营2026-2027年度活动实施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项目
(二)项目编号:ZJHY-GDJT-******01/平台生成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家数 |
1 | ******有限公司运营2026-2027年度活动实施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下发活动任务时间)。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未能按合同条款规定履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选定6家服务单位(如有效投标人7家及以上时,则选定6家;如有效投标人6家时,则选定5家;如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选定4家;如有效投标人3-4家时,则选定3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开标,投标人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开标现场。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集团官网(******/)。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