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0754
2.项目编号:ZQN-(2025)-006
3.项目名称:蕲春县特困供养对象购买2025年度住院护理保险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为满足特困供养对象就医保健、住院照料护理的需求,做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护”的社会关切,我县城乡特困护理保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按2025年2月方案6059人,每户(人)248元标准,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分A、B两个乡镇,总预算******元,其中A乡镇(漕河镇321人,赤东镇323人,蕲州镇223人,管窑镇144人,彭思镇242人,横车镇542人,张榜镇580人,檀林镇688人,共3063人,最高限价759624元);B乡镇(株林镇323人,刘河镇643人,狮子镇618人,青石镇560人,向桥乡424人,大同镇388人,八里湖40人,共2996人,最高限价743008元)。供应商根据暂定参保人数进行报价,报价超过包段的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承保人数为准。供应商可以参加两个包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段的成交供应商(以评标标段前后确定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
保险业务许可证》。
(2)供应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3)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支公司)参加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仅限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6月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3.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
4.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
投诉邮箱:******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社会救助中心
地址:蕲春县军休所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16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