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服务已由陕自然资修复发〔2025〕8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
2.2工程规模: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包括实施农用地整治62.6439公顷,生态保护修复50公顷,拟产生新增耕地25.3292公顷,拟打造5个“百亩方”。
2.3项目预算金额:******.92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日;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服务;标段类型: 设计;
2.6招标范围: 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服务,包括完成一体化示范项目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查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报告评审、后期变更、验收等。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9日09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4日 09 时 00 分;
5.2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3 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
地址: |
******街道学府路公园天街4排406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赵女士 |
|
电话: |
****** |
电话: |
****** |
******资源局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