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第一批项目补充耕地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宁县徐州路930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第一批项目补充耕地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5、采购需求:贯彻落实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先补后占”的要求,保障全县发展需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第一批项目,确保项目及时验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竣工复垦补充耕地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第一批项目补充耕地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质量要求:编制项目成果,并上报验收。在成果验收阶段,中标方须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种数据、成果,以保证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委员会报告)。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采购
1.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地点:阜宁县徐州路930号,联系电话:******,可微信报名(微信号:Zxh240822)。招标文件材料制作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4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8月7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宁县徐州路93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9楼
联系方式:聂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93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主任,周晓红
电 话:******,1595031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