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FGZ0096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公司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HEFGZ00961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业绩评分中:“2023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30万元(含)-50 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 问: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改造或房屋建筑装饰改造或房屋建筑维修改造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规定:“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30 万元(含)-50 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 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3 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委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规定:“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30 万元(含)-50 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 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3 分”。 请问:关于投标人和投标人委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我单位提供维修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东方大厦 联系人:张工 电 话:******7025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10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