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我局受理了辽宁京通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街道滨河北路1678号明山区环保局。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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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辽宁京通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 | ******街道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园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