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医院近期拟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详见目录清单),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2、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城东院区、东街院区、刺桐院区的职工食堂食品检测,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2、投标机构须对所选分包的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分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网站下载。
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和招标人充分沟通,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投标文件(一式贰份,胶状成册并密封提交),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街院区总务科三楼。
五、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与总务科联系。
六、开标: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七、报名联系人: 小刘 ,联系电话:******
八、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
2025年11月3日
附:招标目录一览表
合同包序号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预算金额(2.2万元/年)  | 
1  | 医院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 2.2万  | 
第二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谈判项目内容
2、服务期限:2026.1.1-2026.12.31
3、将三个院区职工食堂食品,每月送检一次,共计88个批次,水产品20个批次,禽畜肉及副产品34个批次,蔬菜34批次
第二节 谈判须知及要求
1、检测机构接到抽样任务即响应时间≤60分钟。
2、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需检测机构有相应的CMA资质证书(不能分包)
4. 投标方需具备项目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CATL证书等。
5、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将投标材料密封递交至东街院区总务科三楼,不参加现场开标。现场进行电话二次报价。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密封提交):
一、投标文件目录表
二、投标确认函(附件1);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文件,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四、报价表(附件3:报价清单)
五、按照顺序提供相关材料、承诺书等
六、服务承诺书、质保承诺书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七、投标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投标供应商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经评委会商议,可认定为投标无效。
附件1:
投标确认函
******医院: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
投标邀请,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投标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参与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公司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2
投标承诺书
******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竞标,******医院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2、投标前三年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不提供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信用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保证不以任何名义给相关采购人员回扣、提成;不擅自到临床科室进行产品推销活动。
我公司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以上承诺,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企业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