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DJS2025-268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学校 ******街道瑶山路41号 吴老师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岩兴路55号1801单元 魏先生 0592-****** |
招标项目名称: |
******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主要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为师生提供快餐、套餐、蒸煮类小吃、小炒、面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确定(中标)成交日期: |
2025年8月11日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中标人名称、联系地址、中标金额及其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成交)情况 ******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706-24号2楼207室; 中标金额:0元; 中标内容:①综合评分:99.7分;②招标底价:根据闽教发[2023]7号及厦教发〔2023〕40号文规定******学校根据年度内的月考核结果取年度平均值,平均值≥80为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④服务要求、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赛、黄德祥、刘瑞壁、赖建龙、施美婷 |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魏先生 0592-****** 邮箱:****** |
其他: |
******中学杏林校区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编号:2025-HCGK-SH613)”项目的投标文件,未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响应,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8.2.2资格性审查标准”及“18.2.3符合性审查标准”的要求,故作废标处理。 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方式收取,合计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以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公示期届满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2、缴交服务费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银行集美支行; 账号:******0; 3、缴交完成后,请将开票资料和转账电子回单发送至我司邮箱,并标明开具发票类型。邮箱:******; 4、未中标投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 同时凭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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