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南凹河曼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景洪市南凹河曼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南凹河曼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510-532801-04-01-799862
三、项目建设单位:******水务局******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街道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景洪市南凹河曼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整治河段防洪标准为P=5%(20年一遇),防洪整治河段防洪堤的级别为4级。曼凹村治理段治理区间曼占宰-交汇口段内的曼凹村河段,起点为曼真桥(河道里程K10+810),治理终点为中老铁路桥(河道里程K12+300),治理河道长度1.49km,左岸合计治理堤线长1.45km,右岸合计治理堤线长0.24km。堤型采用格宾石笼护脚+雷诺护垫+草皮护坡土堤。主要防护对象为曼凹村和两岸农田。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71.5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招标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做好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2日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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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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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景洪市南凹河曼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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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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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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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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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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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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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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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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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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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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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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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他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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