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25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H-CG-******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2025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18号
中标金额:贰拾捌万零陆佰元整(280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2025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绩溪县2025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人民币8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有限责任公司或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联系电话:0563-******;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联系方式:056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2025年5月29日
(一审:王可 二审:冯邵真 三审: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