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3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3日~2024年6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广德皖能开发区三期管线及LNG储气调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5号 |
2025.5.6 |
2 |
******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6号 |
2025.5.6 |
3 |
******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年产15000吨胶状乳化炸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7号 |
2025.5.6 |
4 |
******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PVC车身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8号 |
2025.5.12 |
5 |
******有限公司年产1400万件压铸铝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9号 |
2025.5.13 |
6 |
关于安徽省宁国市西北外环二期涉宣宁黄燃气主管线改迁保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20号 |
2025.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