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结合《荔湾区实施〈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实现2025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目标: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达到90%以上;城市道路电动车驾******街道辖区内的道路整治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治理及重要路口、路段安全劝导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街道交通整治服务工作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88.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单位要求:
1、主要对摩电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违规搭载、不按车道行驶、无牌及遮挡号牌等问题开展劝导工作;协助做好非机动车停放引导、规范、转移等工作;协助开展“五类车”整治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交通整治相关工作。
2、服务人数不少于9人,期限为12个月(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费用约为88.8万元以下。如后续市、区大整治办下达新的道路交通劝导整治工作要求,则以新要求为准进行调整。
二、报价须知
(一)服务意向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意向单位需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
2、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二)报价文件要求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行业内业绩等资料;
2、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服务方案,含人员、时间安排,服务效果、应急预案等资料;
6、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
7、以上资料以及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骑缝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8、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街道和安西28-1号。
(二)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三)联系人:张先生,办公电话:******;020-******。
四、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进行综合比选,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一)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街道政采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及其他因素来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三)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五、合同签订
中选服务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服务单位。
特此公告。
******办事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