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3 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 11 月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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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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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床位扩建项目 |
成都市锦江区经天路 33 号附 2 号 |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2500m2,本次扩建不新增建筑面积,在现有建筑3F闲置用房内新增21张床位,预计增加日均诊疗80人次,购置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雾化机、移动紫外消毒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建成后中心内开设的诊疗科目不变,项目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门诊);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放射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扩建完成后达到医疗床位21张,日均诊疗340人次的医疗救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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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5年8月 27日--9月2******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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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