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井研县2025******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2025年井研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农村局审核,拟确定以下服务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一、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含运输)第三方社会服务主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农村局
地 ******街道希望大道82号
联系方式:******
******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