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人)拟对******医院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JGXRMYY-CGB-2025-13
二、项目名称:******医院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限价 (万元) |
1 | ******医院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5.8 |
备注:
1.设备及器械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预算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殊条款: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适用于进口产品非产品制造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本次谈判文件由被邀请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进行线下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医院行政楼二楼评标室(原卫生局办公楼)。
九、******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医院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338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9-******(院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