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核查,现决定对全县连续三年未参加定期检验且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共43台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并公告如下:
1.注销对象:连续三年未参加定期检验且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公告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60天)。
3.注销手续办理:请公告所列农机所有人务必于公告期内,携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前往三都县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办理系统注销登记手续。同时,须将农机具交由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解体报废。
4.异议处理:如有异议,请相关所有人于公告期内,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至三都县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854-******)。
5.后续处理:逾期未办理手续或未提出有效异议的,我单位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在农机监理管理系统内予以强制注销。
6.重要提示:自本公告注销之日起,相关农业机械不得再上路行驶或从事任何作业活动。
请广大农机所有人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按时参加检验,确保农机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
三都县2025年连续三年未年检且达报废标准农业机械注销清单.xlsx
******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1.注销对象:连续三年未参加定期检验且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公告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60天)。
3.注销手续办理:请公告所列农机所有人务必于公告期内,携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前往三都县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办理系统注销登记手续。同时,须将农机具交由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解体报废。
4.异议处理:如有异议,请相关所有人于公告期内,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至三都县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854-******)。
5.后续处理:逾期未办理手续或未提出有效异议的,我单位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在农机监理管理系统内予以强制注销。
6.重要提示:自本公告注销之日起,相关农业机械不得再上路行驶或从事任何作业活动。
请广大农机所有人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按时参加检验,确保农机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

******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