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相关规定,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有必要对目标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郁南县都城镇DCZ-24-12地块展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经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地块历史较为简单,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内历史曾作为农用地(耕地、养殖塘)及荒地,不涉及工业企业进驻。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PID/XRF现场快速检测分析,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不涉及外来填士的污染风险,不存在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人类活动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该************学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依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明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若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结束调查工作。为保证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在该地块内设置了10个表层土点位点、3 个底泥监测点,地块外布设 1个土壤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初步判断地块情况。根据本地块调查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铜、铅、镍、铬、镉、有机物的检出值比较低。经辅助验证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结论
******学校、西至现状闲置厂房、北至省道 S368,中心经纬度为东经 111.505504°、北纬 23.24642°。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64348.25 平方米,其中涉及 52267.43 平方米的区域现状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不涉及用途变更;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约为 12080.82 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针对后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地块面积为 12080.82 平方米。未来规划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
地块及相邻50m ******有限公司,紧邻调查地块的区域为办公区,该公司主要生产兽药,主要涉及到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工艺,不涉及化学工艺,于 2021 年停产闲置,该企业对调查地块潜在影响较小,因此周边环境对地块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地块在 2015 年以前,主要为农用地(果园、林地)、水塘,为附近村民种植龙眼荔枝;2015 年,地块内南侧区域土地被征收,地块内主要为空地、农用地(果园、林地)、水塘;2024 年,地块内北侧区域土地被征收,地块内主要为空地、水塘;2025 年,地块内北侧钢架大棚拆除,搭建临时工棚;截止目前,地块内主要为空地、水塘。根据地块污染识别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 年 10 月 15 日)中相关污染识别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存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所述的七项情况。
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有******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兽用药品制剂,生产工艺主要为粉碎、过筛、粉筛、配料、称量、混合和分装工序,不涉及化学合成等工序,营运期间产生的三废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与调查地块紧邻的区域为办公区域,与生产车间相距较远;根据区域常年风向为东南风和东北风,调查地块位于该企业的上风向,根据2024 年度云浮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均达到一级************有限公司与调查地块间隔较远,故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低。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因此,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土壤环境质量的角度,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是可行的。
建议
(1)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并获得相 关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地块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识或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地块的行为,确保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
(2)如需外运土壤,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路线和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土壤运输过程中由于路面不平,运输车辆颠簸可能会导致土壤的遗撒,应对行驶路线进行合理规划,制定土壤运输路线图;若发现运输过程中有土壤的遗撒,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将散落的土壤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
(3)若调查地块内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环境突发事件,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若调查地块内发生土壤污染事件,须再次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三、地块调查单位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四一八路353号林海棠住宅楼左边门面1卡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