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
口腔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03 15:41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局
******保健院委托,拟对“口腔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四川诺以信竞谈〔2025〕21-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口腔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项目预算(控制价):¥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须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无。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5日0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3.1谈判文件现场发售。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5年1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游仙区政务服务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保健院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驿亭路4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邮 编:621000
项目咨询:王娟,******
******保健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