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链接) |
1 |
******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 |
******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高桥城子村 |
******有限公司 |
2025-5-27 |
环评报告全本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