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装备和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125 ******消防装备和器材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消防装备和器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交货,同时履约至验收完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交货,同时履约至验收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3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U盘(备份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管理局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南大街6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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