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5-211003-00037 ******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00 采购需求:1、米面油杂粮等2、肉、蛋类、豆制品类和水产品类等3、果蔬、干调品、咸菜等。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合同每年一签,一年内服务指标满足采购人要求,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不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生产单位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经营单位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