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太高速井陉停车区对外租赁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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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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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石太高速井陉停车区对外租赁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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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RHP-C******3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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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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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时间  | 
 2025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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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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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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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候选成交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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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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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价格 (元/年)  | 
 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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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装修改造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第二阶段为租赁期,装修改造期结束后,进入租赁期(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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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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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目标  |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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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排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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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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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价格 (元/年)  | 
 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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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装修改造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第二阶段为租赁期,装修改造期结束后,进入租赁期(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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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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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目标  |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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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排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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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蒋世伟  联系电话: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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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有限公司、武安市一铭加油站。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单位名称、否决原因:武安市一铭加油站:投标函内容未按规定完整填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款第5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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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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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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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刘治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蒋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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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20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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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话   | 
 0311-******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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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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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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