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销商:
我单位因实施“绥江县植保植检站石安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枇杷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工作需求,计划采购以下物资。
一、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农村局现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绥江县植保植检站石安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枇杷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物资采购供应商,欢迎各合格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绥江县植保植检站石安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枇杷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15.4万元(大写:壹拾伍万肆仟元整)
(四)采购物资:

五、交付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 7 日内交付完成。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起至 2************农村局409室王斌,电话:0870-******)。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相关资格及资质证明材料;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作拒收处理。
六、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 址:绥江县龙行大道中段2号
联系人:王斌
电 话:******
附件:绥江县植保植检站石安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枇杷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docx
******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