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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旧城区改建)项目1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旧城区改建)项目1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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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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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旧城区改建)项目1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


1概况

1.1 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北路北侧,西至规划渔霞路,至规划西于庄西路北至规划渔彤路南至子牙河北路,地块面积为8660.5m2******居住用地(R2)。地块调查范围图见图1

1地块调查范围平面图

1.2 地块使用情况

1)地块使用情况

调查地块现状为拆除后空地

2)地块历史情况

根据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结合相关资料、卫星影像分析表明:该地块历史为村大队仓库及棚户区,在1998******有限公司作为汽车座椅成品库房使用,2004年库房停止使用,地块北侧开始修路,2009年陆续发展成菜市场,北侧为停车场,2019年地块内建、构筑物陆续开始拆除,拆除后在地块南侧中部建有围墙,2020年地块完成拆除,至今为空地

3地块周边

根据走访调查、周边地块用地情况及历史影像分析,调查地块1000m范围内历史上曾存在纸制品制造业、服装生产类企业、化纤生产类企业、机械加工制造类企业、汽车装饰生产类企业、供销租赁类企业等10家企业以及目前存在的2家施工单位截止本次调查之前,除2家施工单位外,其余均已在不同年份全部拆除,但历史上其运营期间可能构成本次调查地块的潜在污染源。

2. 污染识别结论

1. 调查地块内,根据对调查地块用地历史沿革分析,认为地块内潜在的污染源主要为车辆拉运货物、停放以及机械设备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及油品滴落;生活中燃煤取暖,产生的煤渣、废气。

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类、石油烃(C10-C40)。

2. 地块周边,重点关注区域为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企业及目前在建工程的地块,主要为纸制品制造业、化纤织物类企业和地铁4号线西于庄站在建工程、誉河院小区在建工程、誉河院小区在建工程员工宿舍区。第三人民造纸厂,主要从事纸张的生产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废液的处理可能会发生泄漏;天津市化纤织物二厂,主要从事涤纶花纱线生产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苯系物等原料可能会发生泄漏或处置不当(如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管网);地铁4号线西于庄站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车辆行驶停放产生的尾气及油品滴落;誉河院小区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车辆行驶停放产生的尾气及油品滴落,金属电焊、切割产生的烟尘;誉河院小区在建工程员工宿舍区,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在垃圾清运、污水排放时可能发生垃圾洒落、污水泄漏,车辆的行驶停放产生的尾气及油品滴落。

关注污染物为pH、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1. 周边敏感目标: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000m******居民住宅区15******学校5处,公共场所2处。

结论:为判断地块是否因历史活动导致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查证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富集等情况。

3 场地初步调查

3.1初步采样及分析

3.1.1土壤采样点布设

点位数量:按照原环保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第72号)要求,初步调查阶段,调查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调查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8660.5m2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数9个。

布点位置:应当以尽可能捕获污染为目的,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识别出的潜在污染风险区域进行布点。总体原则是应当在疑似污染区域污染最重的地方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进行点位布设。

3.1.2地下水采样点布设

地块地下水采样点位的布设需要充分考虑地块的水文地质条件、重点关注区域以及与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等因素。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既要满足水文地质勘察的需要又要确保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代表性。结合天津市浅层地下水特点,掌握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特征,重点了解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水位埋深、地下水流向、水力坡度以及含水层渗透性等。地下水点位应当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内边界处应进行布置,宜均匀分布在整个地块内,避免所有点位布设在一条直线上,应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点以判断地下水流场等水文地质条件。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包含土壤样品采集兼地下水样品采集共用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布设4个(包含一组丛式井)。

3.2 实验室检测

本次调查工作共送检土壤样品50件(含5件现场平行样品)45项基本项目及部分选测特征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共8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共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共11项),选测项目为石油烃C10-C40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送检地下水样品5件(现场平行样品1件),样品检测项目主要包括45项基本项目及部分选测特征项目,主要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4 风险筛选

4.1 筛选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依据地块未来用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执行。

4.2 筛选结果及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共送检土壤样品50件(含5件现场平行样品)及地下水样品5件(含1件现场平行样品),对有检出的污染物进行了筛选,经过筛选得出以下结论:

1)送检土壤样品中,土壤污染物检出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2送检地下水样品,重金属检出浓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未出现异常值,表明该地块内地下水中不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

3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油烃(C10-C40均低于方法检出限

5 结论及建议

5.1 初步调查结论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旧城区改建)项目14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符合未来规划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

5.2 建议

1、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环境调查、采样监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业主单位应做好管控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2、地块内在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若地块发生污染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并及时上报环保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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