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现公开我单位“配备除尘设备的30吨成型生物质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
******有限公司配备除尘设备的30吨成型生物质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23日取得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的批复,文号:诸环审报告表[2023]120号;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23年12月26日开始建设,2025年11月3日竣工完成。
一期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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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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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