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渔港经济区及青州盐场工业片区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予以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渔港经济区及青州盐场工业片区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地址: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渔港经济区及青州盐场工业片区内,共包括四条市政道路:①濠江北路(北起坑墘路,南至青州路);②)渔港横三路(西起濠江北路,东至渔港纵四路);③渔港纵一路(南起濠江北路,北至坑墘路);④渔港纵四路(南起濠江北路,北至磊广大道)
(3)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网共设有4条城市道路,分别为:
①濠江北路(坑墘路~青州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设为双向四车道+两条摩托车车道,远期可改造成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m。濠江北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0+047.733(起点坐标116°43'29.578"E,23°16'26.466"N),设计终点桩号为K2+116.638(终点坐标116°44'13.614"E,23°15'44.393"N),道路设计总长2068.905m。受限于规划条件,道路起点(坑墘路口)—渔港横二路段限速至30km/h。
②渔港横三路(濠江北路~渔港纵四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设为双向四车道+两条摩托车车道,远期可改造成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渔港横三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0+040(起点坐标116°43'39.683"E,23°16'08.801"N),设计终点桩号为K1+110(终点坐标116°44'16.617"E,23°16'09.200"N),道路设计总长1070m。
③渔港纵一路(濠江北路~坑墘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40km/h,设为双向四车道+两条摩托车车道,远期可改造成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6m。渔港纵一路设计范围起点桩号为K0+030(起点坐标116°43'52.337"E,23°15'50.589"N),设计终点桩号为K1+ 046.436(终点坐标116°43'50.107"E,23°16'23.348"N),道路设计总长1016.436m。
④渔港纵四路(濠江北路~磊广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设为双向四车道+两条摩托车车道,远期可改造成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渔港纵四路设计范围起点桩号为K0+042.78(起点坐标116°44'02.172"E,23°15'49.640"N),设计终点桩号为K1+ 301.792(终点坐标116°44'27.664"E,23°16'23.091"N),道路设计总长1259.012m。
路线全长约为5414.257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述范围的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2)联系方式:苏生 ******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郭工
邮箱:****** 电话:******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