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ZL22D(YJ35D)滤棒成型机修理改造零部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的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ZL22D(YJ35D)滤棒成型机修理改造零部件采购
招标编号:XCFST2025-014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ZL22D(YJ35D)滤棒成型机修理改造零部件采购,采购数量:共计70种物料,详见招标文件。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2025年10月10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有限公司内网。
四、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3、评委组成人员:魏铁建(评标委员会主任)、郭志勇、王爱琴、郁志强、龚东阳(招标人代表)。
4、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5、评标情况
(1)资格性审查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均未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资格性审查“其他资质要求评审因素第2项财务状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5)”,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招标物料清单“序号16、序号19、序号20”报价明显低于招标文件报价,评标现场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经澄清回复,该单位未能按照评审现场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8“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详见记录。
(4)******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结论
******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六、监督部门
******办公室,电话:******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1)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孙女士
(4)电话:******
(5)电子邮箱:******
(6)邮编:461000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3)联系人:杨凡
(4)电 话:******
(5)电子邮箱:******
(6)邮 编:461000
八、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7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