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周期、否决投标依据和原因等公示如下: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有限公司(第1标段、第2标段):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项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2)、(4)目“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的规定。
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详细评分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于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4-******、024-******
传 ???真:024-******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