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有限公司申请重新出具宁德市渔歌路(二期)道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鸟屿岛区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文〔2021〕69号),结合土地要素保障需要,宁德市渔歌路(二期)道路工程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鸟屿岛区域,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宽度为35米,用地面积2.5491公顷,为城市次干路(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渔歌路(二期)道路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1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资源局);网址:******;联系电话:0593-******,0593-******。
附件:宁德市渔歌路(二期)道路工程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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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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