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南湖监狱伙房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南湖监狱,委托******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NH-B******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禽、蛋及腌腊制品 |
477 |
二 |
辅食辅料及预制菜 |
190 |
三 |
酱菜 |
80 |
四 |
鱼虾 |
110 |
五 |
肉类 |
320 |
六 |
蔬菜 |
350 |
七 |
豆制品 |
140 |
注:1、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2、本项目共分7个标项,各标项均招标一个中标人。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要采购为准; 3、兼投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多个标项,各标项的第1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报价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结算价=单价或基准价×(1-下浮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入驻浙食链平台。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允许投标人报名,但超过质疑提出时间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详见附件报名表)。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0@qq.com)以获取招标文件。
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人的资格认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定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前审查并认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1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1月5日9:30时在******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14楼】,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天下网(******/)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标项一:45000元、标项二:15000元、标项三:8000元、标项四:10000元、标项五:30000元、标项六:30000元、标项七:10000元;请各投标人根据所投标项进行汇款(同时报名多个标项的可合并汇款,备注标明项目编号及所投标项)应于2025年11月4日16:30时******银行账户,******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中汇出,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存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名 ?******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
******银行湖州分行
账 ?号:************40
十三、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招标文件)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质疑提出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10月24日 17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人(或代理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十四、业务咨询:
1、招标人:浙江省南湖监狱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2-******
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
2、******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14楼
3、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科
联系电话:0572-******
浙江省南湖监狱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