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集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XM2025-TZ0397)
一、内容: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集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商务要求做如下补充说明:
11、补充说明:
*1、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支付的当期服务费用后10个日历日内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中标人逾期支付保安人员费用的,每逾期一个日历日,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期服务费用1%,逾期30个日历日未足额支付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未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剩余保证金,并终止本合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未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人临时增加保安人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我司要求时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临时增补人员的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劳动合同、薪资发放承诺等书面资料,临时增补人员服务期限不超过3个月,增补期间因保安人员产生的任何第三方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逾期5个日历日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临时增派人员三个月薪资(含工资、医保、社保等费用)作为违约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未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本补充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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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渔港中路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蓝燕林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