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安市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卫发〔2024〕35号)、《西安市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市卫发〔2024〕48号)、《西安市2************医院项目更换为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我局再次邀请医养结合专家对该变更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工作日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反映,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受理单位: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未央大厦
联系电话:029-******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5日
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工作日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反映,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受理单位: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未央大厦
联系电话:029-******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