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竹园沟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竹园沟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自竹园沟光 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接入化桃箐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新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4.267km,新建铁塔14基 新建线路全线采用 2×JNRLH1/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项目占地面积0.4378hm2,其中永久占地0.0908hm2,临时占地1.353hm2。总投资1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9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扬尘防治防治措施: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篷布覆盖;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拌合时 应采取铁皮或垫布进行铺垫,以防止少量混凝土拌合施工用水下渗,对区域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污染。每个塔基设置 1立方米临时 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对物料堆放场所、塔基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优化施工方案,N6******居民点时低速禁鸣。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的临时占用。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 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避开雨季施工,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以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夯 实、平整。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 超范围、超计划占地。避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布设临时设施。高塔跨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设计好导线对地高度;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后期设置电磁环境宣传牌、警示牌。
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在工频电场强度大 4000V/m 且小于 10kV/m ******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项运行期间输电线路电磁可听 噪声贡献值很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不会改变两端变电站及途经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三)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五)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六)生态影响保护措施: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四、公众参与情况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竹园沟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
******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