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救护车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医院救护车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医院救护车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医院救护车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工作内容主要为******医院10辆救护车里程和科内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2.5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医院救护车车辆监控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1年1签,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评价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5******医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3、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报名,已参与报名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放弃投标;如确需放弃的,请在开标前二日以书面形式说明放弃原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采购人将不再接受该投标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全部投标(含报名)。
4、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 2025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7: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系统维护费用按年支付, 每年服务合同到期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按甲方报销流程支付维保费用,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苏州路500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8211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医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