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行组织的凯江校区北区排水主管道应急维修工程项目(jycg******)于2025年10月31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凉山路青山巷14号芙蓉苑B2幢2层1-2-2号左侧;
成交费率:下浮比例为3.75%;
服务要求:
1.完全满足采购公告中“三、施工要求”内容要求。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次日组织人员与设备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天气因素外,供应商须保证每日投入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工种技能的施工人员,节假日照常施工。报价应已包含节假日加班等所有人工费用。如每日实际出勤施工人员少于3名,采购人有权按1000元/人/天的标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款项,并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3.本项目施工涉及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供应商须负责向德阳市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主管部门办理所有必要的施工许可、道路开挖报批及管线保护等相关手续。采购人仅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身份或场地权属证明文件,不承担任何报批协调义务及因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承担此项工作的全部责任、时间成本与经济风险。
4.工程计价以《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 50857-2024)及配套的四川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为依据。规范中未涵盖的项目或特殊情况,其单价由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或成本分析共同议定,供应商须遵从该定价,并按中标下浮比例结算。
5.结算时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送审金额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额为准:若审定额低于送审额,按审定额结算;若审定额高于送审额,按送审额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8.5万元,并不得超过以预算金额及供应商所报降价幅度折算后的中标合同价。施工内容总金额包含打围、零件等所有费用,包干价。
6.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利息支付成交供应商。(如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评审小组:王向阳、周文懿、吕熙;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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