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行政审批局对******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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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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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
******办事处杜家沟村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新建车间3000平米,改造已有车间4000平米,原料增加污泥和赤泥,增加污泥和赤泥烘干系统、原料混合均化系统。本次扩建增加2000万块烧结砖,改扩建后实现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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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利用现有10m3的沉淀池对洗车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减震;消音,建筑隔声等。 4、固废:废坯、残次品、除尘灰、沉淀池沉泥、脱硫石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用于生产制砖;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