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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桂政办发〔2021〕139号)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资金使用要求,我县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公开遴选柳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示范项目实施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遴选。实施机构遴选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示范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尊重农民意愿情况下,在双季稻(含旱改水区域)主产区域,建设早稻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培肥示范面积500亩,提升秸秆还田质量及耕地肥力。
三、资金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资金补助不高于11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按项目完成验收后实际结果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要求:实施时间为2025年7—12月。实施机构按照水稻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技术要求,每亩施用秸秆型有机物料腐熟剂不少于1kg,完成项目面积500亩,负责提供腐熟剂、喷施作业、秸秆旋耕翻压作业、制作示范标牌以及工作日志等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工作,负责实施水稻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期间示范区域秸秆禁烧工作。
五、申报实施项目条件:实施任务的机构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遴选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柳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示范项目实施任务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承诺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安排表等材料;专业技术团队的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实施机构业绩,已实施或合作过的项目证明材料)一式3份,于2************农村局,联系人:李曼英,联系电话:0227-******。
******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柳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示范项目实施机构。
七、项目日常管理及验收
******农村局)批准后按方案开展实施。实施过程中每个重要环节要报告甲方,甲方将派员现场核实确认。完成项目实施后,按项目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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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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