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4〕19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5〕7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202万元。
二、实施内容
新建一条年产能3万吨食用油精炼生产线及其配套车间。
三、补贴标准及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财政局等部门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报账管理的相关要求报经领导审批后拨付项目资金。
四、承接服务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必需的自筹资金能力。
(二)提交材料。
1. 《泸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申请表》1份;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 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注册到申报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4. 具有必需的自筹资金能力或自有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即11月6日24:00以前),各申报单位向泸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联系人:张永特,联系电话:******。邮箱:******63@qq.com)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进行申报。
(四)选择承接服务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计财、监察等部门一同评审,选择服务能力强,履约情况好,操作性强的服务主体承接项目。
五、公告期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附件:泸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申请表
******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泸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实施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机构代码 | ||||
地 址 | ||||
账 户 | ||||
申报建设内容 | ||||
主体简介及主要业绩 | ||||
项目实施承诺 | 我方在此承诺,愿意承接实施泸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建设内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承诺方(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