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镇段)良好水体保护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1个问题,即为立行立改类问******居镇段)良好水体保护项目一期工程专项审计整改日常工作,截至公告日已完成整改。
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单位涉及“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6.3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经核实:我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竣工结算审核核定价格为:1093.51万元,县审计局审定的价格为:1067.14万元,审减26.37万元,审减率2.25%。在审计发现问题时,我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为889.80万元,后按照审计报告于2023年12月22日支付工程尾款177.34万元,共计支付工程款1067.1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已支付该项目资金1194.09万元(******************财政局,待其下达代管资金上缴国库相关文件后,完成账务处理工作。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意见,将其作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抓手,第一时间组织会议研究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审计建议全面落实到位。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业主单位及其代表要充分履行管理职责,做好重要节点,重大隐蔽工程过程记录等现场管理工作,同时发挥现场监督职责,督促监理等积极正确履职,规范项目结算工作”的建议,具体举措:一是组织项目经办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学习《丹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二是要求业主代表对实施项目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做好项目监管;三是要求监理单位客观公正履行监理职责,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工程监理人员,将工程监理费的结付与工程量挂钩。整改成效:按期推进工程进度的同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单位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为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甘孜州丹巴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