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征集2025年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3日—6月11日
二、申报条件
1、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大学生)领办的主体。
3、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4、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补助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1、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支持
2、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奖补数量2个,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奖补数量1个,其中支持省级及以上社、场的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县域任务总数的30%。
四、申报流程
凡在申报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且在我县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自愿报名。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作社、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公章)
2、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被评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3、合作社、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5、项目申请书及申请报告
6、出具资产负债表(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7、项目用地备案资料(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农村局
联系电话:******
四、评审流程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经营效益好的实施主体,最终确定2家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实施2025年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
******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