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以下简称“我局”)拟购买项目采购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协助做好我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采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咨询服务的要求
(一)根据现行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对我局现试行的采购内控制度提出修订意见(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交由我局审定。
(二)根据我局需求,派出专家对我局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采购业务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授课、网上授课,具体时间由我局安排)。
(三)为我局在采购事项“事前、事中、事后”提供项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咨询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事前”服务:根据我局咨询的项目特点,协助项目经办人拟制采购需求文件、对拟发布的采购项目文件进行合规审查、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交我局审定(接到我局咨询后5日内完成);
2、“事中”服务:协助我局处理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质疑、投诉、复核、复议等问题;
3、“事后”服务:对采购活动完成后,相关人员、部门、单位提出的投诉、质疑或审查,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根据我局提出的咨询要求,限时作出答复意见。即:口头咨询(含微信、电话咨询等方式)8小时内、书面咨询2个工作日内。
(五)根据我局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六)咨询服务合同期内,不代理我局项目采购业务。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代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200万元以上的政府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与1个100万元以上服务或货物采购项目审核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服务费用及服务期限
本咨询服务最高限价40000元,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一签)。我局以实际项目咨询量12宗为节点结算,即合同期内咨询项目数不足12宗(含12宗)以最低3万元结算,超过12宗以比选单位实际报价结算。
四、报名要求
我局仅通过EMS邮政快递接收纸质比选材料,不接受见面递送比选材料;比选单位需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比选单位需在2025年8月1日前以邮政EMS寄出(含8月1日)。逾期送达视为比选材料无效。
收件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
翔安投资大厦1504室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电话:0592-******,******
联系人:倪先生
五、提供材料
(一)参与比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范围截图(营业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代理);
(二)参与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比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参与比选单位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前一年的纳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比选单位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200万元以上的政府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与1个100万元以上服务或货物采购项目审核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会议纪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予以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比选文件正本壹份,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甄选出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比选材料完整的单位进入价格评审环节,评审决定于当日作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公示。
七、评选时间:2025年8月6日前
八、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前
特此公告。
******水利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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