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美堂镇、蒿子港镇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地块周边利害关系人:
该项目位于鼎城区蒿子港镇邱家村村道西北侧,用地面积8494.93㎡,审批总建筑面积2013.86㎡。现项目建设已完成,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规划竣工验收。我局已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该项目基本符合要求。常德市鼎城区测绘队已测绘该项目竣工地形图(如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现将该项目竣工图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下午5:30止),你们对此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到我局反映;如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拯东 周伟俊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