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028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028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砂浆搅拌站项目 | 通辽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租赁场地进行建设,共计13320m2(20亩),主要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站、30万立方米砂浆搅拌站生产线各一条,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工程,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立式筒仓粉尘:每座立式筒仓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经换气口排放。即:建设10座立式筒仓(6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2座矿粉筒仓),配备建设10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仓顶换气口排放。 混凝土搅拌机粉尘:粉料上料口及输送机采取封闭设施,搅拌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经换气口排放至搅拌楼内。 砂浆搅拌站粉尘:粉料上料口及输送机采取封闭设施,搅拌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经换气口排放至搅拌楼内。 储砂库装卸及运输粉尘:采取全封闭的厂房。 2、废水 混凝土、砂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排至1座72m3一级循环水池,经砂石分离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及车辆清洗工序。 生活污水至厂区内30m3化粪池沉淀降解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开鲁县污水排放站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滤饼: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回用于生产,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滤饼用于铺路。 除尘器收集尘:筒仓及搅拌设备除尘灰直接回落于筒仓及搅拌机内回用于生产。 废布袋:不在厂区内贮存,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 实验室废料:实验室均为物理实验,实验废料主要为测试产品标准的废料,产生量较少,作为垃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