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山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水发(2025)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本级预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山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
2.2建设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 。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由辽东水务所属现状自来水接管点引水,向平山区7个村屯(河东村、桥头村、台沟村、富家村、岭下村、尚家村、兴隆村)共3607户,约9018人输送优质自来水。敷设DN50-150市政输水管道18.440km;在适当位置(市国土部门初步预审可行)建设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2座;对上述村内配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入户至水龙头,管径为DN25-DN80,全长249.862km,安装户表3607块。街区敷设的管道DN100及以上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其它为PE100材质,户内管道为PPR材质 。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设计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和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____/_____。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__/___年内(指___/___年_ /__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实施______/_______业绩。
3.4财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信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_____/_____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 年0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5.5开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远程、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按无效标处理。
(2)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开标结果的确认,否则视为认同开标情况,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具体操作详见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水利工程” 。
6.6其他:
(1).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2).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辽宁”“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_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水利局,办公电话******669。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本溪市平山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18号
联系人: 潘利楠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人: 任孝禹
电话: ******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 任孝禹
联系方式: ******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交易平台客服电话
联系方式: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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