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特种车辆 (旅客服务和物流保障类)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机场工程&a************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旅客服务和物流保障类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特种车辆(旅客服务和物流保障类)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FMHHW******
2.3招标范围:
2.3.1一标段:旅客登机梯9辆(VIP旅客登机梯(内燃式)4辆、旅客登机梯(电动式)5辆)、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24辆、飞机清水车(电动式)3辆、飞机污水车(电动式)3辆。
2.3.2二标段:3M集装板拖车429辆、6M集装板拖车10辆、集装箱托盘车115辆、行李拖斗(板)337辆、雨篷行李车30辆、行李/货物牵引车(电动式)31辆。
2.3.3三标段: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11辆(包括7吨级3辆、14-15吨级6辆、35吨级2辆)、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3辆、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4辆。
招标人及业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设备购置数量,中标人应接受并不得因此而变更未税单价或要求赔偿、补偿,合同总价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确定。
2.4到货地点:厦门新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招标人及业主单位指定地点。
2.5到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其在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推荐不影响在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推荐(兼投兼中)。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3.2.1 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拟供设备为进口产品,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总代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可视为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代理公章和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拟投标设备,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投旅客登机梯(内燃式&电动式)、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飞机清水车(电动式)、飞机污水车(电动式)均须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且状态正常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的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的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体现“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以及截图时电脑系统日期信息,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2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拟供设备为进口产品,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总代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可视为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代理公章和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拟投标设备,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若投标人所投行李/货物牵引车(电动式)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且状态正常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的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的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体现“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以及截图时电脑系统日期信息,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若投标人所投行李/货物牵引车(电动式)投标时尚未入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各项检测结果均应载明“符合要求”),并承诺于2025年11月1日前所投行李/货物牵引车(电动式)已入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 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拟投标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拟供设备为进口产品,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总代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可视为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代理公章和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原件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拟供设备为进口产品,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可视为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总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代理公章和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除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所投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7吨级、14-15吨级、35吨级)、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设备(电动式)均须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且状态正常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的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目录内的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体现“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以及截图时电脑系统日期信息,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07-11 17:00:00至 2025-07-17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符合本公告3.2条要求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明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中列明的拟供各种车辆设备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对于制造商(或国外制造商国内总代理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或国外制造商国内总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注:各标段登记资料需分别提供)。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1 17:00:00 至 2025-07-17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1 17:00:00 至 2025-07-17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06 09:30:00,地点为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龙华开评标区。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邮编:/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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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23层
邮编:/
联系人:陈工、张工、孙工
电话:021-******转4102、2110、410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
账号:
日期:2025-07-11 15: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