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竹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天塘镇杨桐江村社前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21926m2,主要内容包括竹制品生产区、机制炭生产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项目以竹屑及楠竹为主要原料,配置定宽拉丝机、成型机、炭化炉、制棒机、运输带等主要生产设备,建成投产后可年产13000t机制竹炭、26000t竹筷、牙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本项目原料装卸、堆存粉尘、机加工粉尘(锯料、冲胚、开片、拉丝)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封闭和定期清扫地面可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 (2)二次粉碎粉尘、制棒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个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锅炉废气、炭化尾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烘干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旋风分离+水喷淋(2个)+静电除尘+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水膜除尘循环水30m3/d、冷却循环水40m3/d分别经配套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11m3/d,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生活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 3、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不合格产品、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用作农家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根据预测,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土壤:根据本项目竹煤气、竹焦油、竹醋液的理化性质,本项目所排放的VOCs中不含持久性有机物,且VOCs进入土壤后,降解转化速度较快,基本不会对土壤质量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6、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7、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竹焦油、竹醋液、竹煤气、废机油等,本项目在做好防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在此基础上项目存在的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内。 8、生态:本项目位于宜章县天塘镇杨桐江村社前组,建设厂房进行生产,需对项目占地内地面进行平整,对杂草等进行清理,对植被的破坏较小,项目厂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并不高,生态系统功能也较低,项目范围内原有物种多为人工种植或较易繁殖和传播的物种,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本次建设不会改变此地的生态结构,不会引起当地物种的消亡,也不会导致当地的土地利用方式发生变化,也不会破坏当地生态平衡。项目用地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敏感区,据调查,项目厂址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主要植被为当地常见乔木、藤本、草本植物,生态环境现状较好。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并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9日在项目所在村——天塘镇杨桐江村公示栏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5年2月12日和2025年2月14日在《国际商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