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渑池县天池镇东杨村辣椒花椒烘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MCGZ[2025]115-ZC084-1 | 渑池县天池镇东杨村辣椒花椒烘干项目 | ****** | ****** |
(2)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査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应以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3、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所有计分部分内容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