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河东片区智慧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安州区河东片区智慧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安州区河东片区智慧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州区发******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投资备【2509-510724-04-01-983535】FGQB-078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绵阳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724-04-01-983535】FGQB-078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河东新区辽安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2.27 亩(21513.44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智慧农贸市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12906.89 平方米,基底面积 4302.30 平方米,地上层数 3 层,层高 5 米,其中,一层、二层为临街铺面及市场摊位,建筑面积合计8604.60 平方米,三层为气调库建筑面积约 4302.30 平方米;地下一层,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泊车区等,其中:机动车停车位 43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912 个;总图工程包括绿化工程 4302.69 平方米、室外道路 7239.95 平方米、室外停车场等。其中,机动车停车位 65 个,非机动车位 779 个。
2.3 招标范围: (1)勘察范围和阶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岩土设计、边坡设计、初勘、详勘、补勘等)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第三方图纸审查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工程设计范围: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配合施工图设计服务等设计工作),且满足相关行政部门的评审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4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勘察 30 日历天、设计 30 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无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4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6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 2025-10-3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 30 日。若招标计划末满 30 日,理由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推进需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安州区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龙女士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501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唐女士
手机号码: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11-0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